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6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24日
    ●除息日:2002年7月25日
    ●现金红利到帐日:2002年7月31日
    一、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6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1年末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48,000,000元,剩余18,262,946.55元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1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2年7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2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6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国有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24日
    2、除息日:2002年7月2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3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2年7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未流通的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10-67748470
    联系传真:010-6771408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
    邮政编码:100022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