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6月11 日 在北人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于宝贵召集并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朱武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陆长安先生为副董 事长,任期三年。(简历见2002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及H股股东通函)
    会议由董事长朱武安先生主持并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国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戎佩敏女士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聘期三年。(简历见2002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及H股股东通函)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郭宁先生、 王文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简历附后),齐生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见2002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 及H股股东通函),杨振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附后),聘期三年。
    郭宁,中国国籍,男,48岁,大学毕业,工程师。郭先生1993 年任本公司单双色机 分公司生产长、常务副经理,1995年任该公司经理,1998年至现在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郭先生具有二十余年的企业管理经验。
    王文元,中国国籍,男,54岁,大学毕业,经济师。王先生从事生产、 经营管理工 作二十多年,曾任本公司装配车间主任,生产计划处总调度、处长, 多色机分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现任负责生产管理的副总经理。
    杨振东,中国国籍,男,40岁,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 杨先生在本公司一直从事 产品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曾任本公司装配车间技术主任、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本公 司总工程师。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上述第二、三项决议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1日
    附件1: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聘任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 下意见:
    1、经审阅,公司会前提供的王国华先生、戎佩敏女士、郭宁先生、王文元先生、 齐生林先生、杨振东先生等人的履历、工作业绩等有关资料, 未发现上述人员有《 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 未解除之现象。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2、上述人员的提名、 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高管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经我们所了解认为:王国华先生、戎佩敏女士、郭宁先生、 王文元先生、 齐生林先生、杨振东先生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 能够满足所聘任的 该公司岗位职责的需要,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守仁、李一经、周小明、胡匡佐    2002年6月11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