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北京市注册成立)
    兹通告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4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北人集团公司科研楼会议厅举行1994年度股东大会,藉以处理以下事项:
    一、审议本公司199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本公司199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本公司1993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四、审议本公司1993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五、审议续聘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1994年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六、审议本公司修改有关的经济协议。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注:
    1、凡持有本公司A股75000股(含75000股)的股东,不足75000股的股东,可由股东自行组合协商一名代表,并于1994年6月7日下午3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北京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出席股东大会。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有)凭股东及其代理人(如有)之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出席股东大会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于1994年6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前往北京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本公司本部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登记手续。
    2、持有本公司H股的股东请注意,本公司将于1994年6月10日至18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之股东,如欲获派末期股利,须于1994年6月7日下午4时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交回本公司之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401室,香港中央结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湾仔办事处。在1994年6月7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凭身份证(护照)出席股东大会。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
    4、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的受权人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大会举行开始时间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之注册地址方为有效。
    6、如本公司1993年度股利分配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A股股东的股利派发办法和时间将另行公告。
    7、股东大会会议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本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
    邮政编码:100022
    联系电话:7714086
    
    
    
本表格有关之股标数目(附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