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公司現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發表聲明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今天本公司的股份价格上升及成交量上升,茲聲明本公司並不知悉導致股份价格及成交量上升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謹確認,目前並無任何有關收購或變賣的商談或協議為根據《上市規則》第13.23條而須予公開者;董事會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響價格的事宜為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 條所規定的一般責任而須予公開者。
    上述聲明乃承北人印刷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之命而作出;董事會各董事願就本聲明的準確性承擔個別及共同的責任。”
    戎佩敏
    公司秘書
    北人印刷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
    於本公告日,執行董事為朱武安先生、陸長安先生、王國華先生、于寶貴先生、姜建明先生、杨振东先生及邓钢先生;非執行董事為李一經女士、施天涛先生、胡匡佐先生及武文祥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