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于2003年5月19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董事局对此引起了高度重视。自股票暂停上市以来,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力争股票按有关规定尽快恢复上市。2003年6月份,公司认真贯彻执行第十八届股东大会决议,在恢复上市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依据第十八届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出售公司对北京兴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债权的提案》,公司向山东中润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对北京兴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的债权 此项出售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出售价格为人民币3400万元。截止2003年6月30日,山东中润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完毕受让债权款,本公司也已将债权转移事项书面通知北京兴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北京中都国际拍卖公司。
    2、依据第十八届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转让公司享有山东渤海集团长清热电厂的部分权益的提案》,公司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向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公司转让山东渤海集团长清热电厂34%的权益 此项转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转让金额总计为人民币583.97万元。同时,本公司接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公司通知,称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将其持有长清热电厂15%的权益划转给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以上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一并办理完毕,将长清热电厂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设立了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公司已按约定将受让款向本公司支付完毕。
    根据上述变更,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原长清热电厂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济南银座奥森热电有限公司,住所:济南市长清区西三里村,法定代表人:李德昌,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供热、供冷、发电、供电;浴池经营;房屋租赁。股权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济南银座奥森热电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公司持有其49%股权。
    上述事项的顺利实施,既增加了公司现金流量,又大大改善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对公司的经营和未来的发展以及恢复上市工作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预计上半年能够实施扭亏增盈。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将在券商的指导下,全面开展公司恢复上市的各项工作,争取公司股票尽快恢复上市。
    特此公告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