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临时会议于2002年1月29 日在公司总部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0名,2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表决, 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李福仁先生主持。
    经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济南证管办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调查表》的填报内容及 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
    公司将根据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 号文件(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在2002年6月30 日之前完成独立董 事制度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同时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董事 局风险投资的范围及投资权限。
    二、同意陈宏辞去董事的议案,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