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9月22日在济南珍 珠泉宾馆召开。出席大会股东21人,代表股份4989.8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2%,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大会。大会 由董事局主席李福仁先生主持。现将大会决议公告如下:
    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更换董事的议案》。同意任桂平女士、房建国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选举顾纯先生、李秀权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任桂平辞去董事。同意3229.848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64.73%; 反 对0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1760万股, 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 的35.27%。
    房建国辞去董事。同意3229.848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64.73%; 反 对0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1760万股, 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 的35.27%。
    选举顾纯为董事,同意3229.848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64.73%;反对 0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1760万股, 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 35.27%。
    选举李秀权为董事,同意3229.848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64.73%;反 对0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1760万股, 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 的35.27%。
    二、通过《增补监事的议案》选举罗中伟先生为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同意 3229.848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64.73%;反对0万股, 占出席大会股东代 表股份的0%;弃权1760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35.27%。
    三、通过《更换开发房地产项目合作方的议案》。同意4989.848万股, 占出席 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万股, 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1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聘请济南市公证处 傅秋菊、李良伍公证员出席股东大会现场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特此公告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