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18 日上午在济南市珍珠 泉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5286.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584 万 股的69.71%,经大会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1996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199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审议通过1995年及1996年度股利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1、根据第十一届股东大会通过的199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本公司1995 年利润 结转1996年度一并分配。1996年,公司税后利润8762866.84元,提取10% 法定公积 金,5%公益金和 5% 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 1752573. 36 元, 另加上年未分配利润 10641281.07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7651574.55元,按每10股派送红股 2 股, 共送 15168340元,剩余利润2483234.55元转入下年度。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转3033668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 为57978329.53元。
    五、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六、审议通过改聘山东临沂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方案;
    七、审议通过安排兼并之原济南火柴厂待岗职工的方案。
    特此公告。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