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银座")拟在泰安市岱宗大街组建泰安银座商城齐鲁店(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欲租赁泰安中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奥投资")投资兴建的大型商场作为经营场所。鉴于以上情况,泰安银座、中奥投资与泰安市鑫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物业")签署《租赁合同》,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参与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名,反对0名,弃权0名,此项交易经董事会通过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介绍
    1、泰安中奥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泰安市东岳大街161号商检局6楼)
    法定代表人:孙立民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向房地产、电力、交通、建筑、建材、高新技术投资。(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凭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件经营)。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2、泰安市鑫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泰安市岱宗大街249号
    法定代表人:东野常勇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修缮及管理,管道疏通、 房屋租赁,家务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涉及许可证经营的无许可证不得经营)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7日
    营业期限:2006年3月27日至2015年3月21 日
    三、租赁标的
    中奥投资兴建的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249号的大型商场,该房产规划共六层,其中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共16000平方米,商场专用有效停车面积3400平方米,商场房屋门前距马路人行道15米(不含人行道)。上述面积按该物业竣工后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四、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1、租赁期限
    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免租期结束之日起20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泰安银座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2、租金与支付方式
    第一年至第四年,每年租金110万元,第五年至第二十年,每年租金219万元。工程交付后15日内,泰安银座向中奥投资预付租金219万元,自租金起算之日起分四年从泰安银座应付的租金中按季度均等扣除。
    自双方签署交接清单之日起60天为免租期,租金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第61天正式计算,每季度初15日内支付。
    3、物业设施、设备的管理与费用
    承租区域的物业设施设备由泰安银座委托鑫诚物业管理,前四年每年物业管理费65万元,设备维修费64.29万元;第五年至第二十年每年物业管理费110万元,设备维修费109万元。工程交付15日内预付物业管理费110万元,设备维修费109万元,自租金起算之日起分四年从泰安银座的物业管理费、设备维修费中按季度均等扣除。
    物业管理费、设备维修费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第61天正式计算,每季度初15日内支付。
    4、协议生效及实施条件
    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成立,自承租方之控股股东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