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006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菏泽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改设为本公司分公司的议案》:
    经与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协商,统筹考虑企业实际情况,本公司原与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菏泽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现拟改设为本公司分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银座商城(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菏泽银座"),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不再出资。
    2.通过《关于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银座商城银行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菏泽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现拟改设为本公司分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银座商城(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菏泽银座"),拟以分公司菏泽银座的名义买受菏泽金地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建房地产,整体转让价款为7700万元,授权菏泽银座从菏泽市牡丹区农村信用联社贷款3000万元,其余自筹。授权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
    此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000万元设立菏泽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的议案,并同意其以7700万元买受一处在建房地产用于商场经营使用(以上事项均已披露于2006年2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