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会议已于2006年1月3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06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 通过《关于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菏泽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设立菏泽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点:菏泽市,总出资额为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0%;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0%。该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2. 通过《关于菏泽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购买房地产的议案》:同意菏泽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购买一处在建房产,用于商场经营使用。该房产位于菏泽市丹阳区和平路地块,整体建筑占地约40亩,地上一至四层,楼体东西向沿中华路长度为164米,南北纵深80米,单层面积10500平米,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米,现已完成框架主体。交易双方于2006年1月25日签订了《在建工程转让合同》。整体转让价款为7700万元,资金从银行贷款3000万元,其余自筹。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