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0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积金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2005年11月30日已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根据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天恒信审报字【2005】1249号审计报告,截止2005年11月30日,可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90,885,951.84元,其中股本溢价56,279,475.45元,其他资本公积34,606,476.39元;可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为5,792,006.99元,其中任意盈余公积金755,430.15元,法定盈余公积金5,036,576.84元;截止200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61,455,231.17元。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现行《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依次以2005年11月末盈余公积中任意盈余公积金755,430.15元、法定盈余公积金5,036,576.84元、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中的55,663,224.18元,弥补截止200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61,455,231.17元。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