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3年9月8日恢复上市后,股票交易开始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03年度报告》,公司2003年度虽然实现盈利,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因此,公司股票交易于2004年3月2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仍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2005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4年年度报告》,该报告已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恒信审报字[2005]1236号)。根据上述报告显示,本公司2004 年度实现净利润2222.0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78.81万元,且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已经消除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 第十三章第三节规定的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 第十三章第三节相关规定,公司于2005年4月15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2005年4月28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股票于2005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5月9日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并恢复交易;
    2、公司股票简称由“ST渤海”变更为“银座股份”,股票代码不变;
    3、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