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出资”,详见2004年12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已经2004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将本次出资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出资事项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04年12月30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名称: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住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0%,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0%;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烟(零售)酒、雪茄、食品、服装鞋帽、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首饰零售)家具、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皮革的批发零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服装鞋、家具家电的制造维修、场地租赁、非专控农产品的收购销售、保健品、酒水饲料、水产品、粮食、食用油销售,家用电器、钟表眼镜、办公设备、通讯器材、医疗器械、健身器材、照相、摄相器材、化妆品、美容、餐饮、彩扩、电脑成像、服装干洗、裁剪(以上经营范围中须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特此公告
    
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