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4 年12 月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仁泉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 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临沂市共同出资设立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总出资额为1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00 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0%;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出资100 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0%。该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具体事项详见《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公告》(临2004-026)。
    2、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在东营市新城区设立东营银座商城(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分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业务。目前公司已通过拍卖方式在东营市新城区获得一宗商业用地,该宗土地未来将用于建设东营银座商城,其面积为21982.6 平方米,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98.52 元,总额为人民币6562274.44 元,同时,按照东营市政府的城市规划要求,子公司将在规划确定的集中连片建设公益设施用地上配套建设绿地、活动中心等相关公益设施。
    
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1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