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200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王仁泉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泰安市分行的人民币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与山东世界贸易中心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00万元,持股比例90%,山东世界贸易中心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10%。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684.86万元,净资产2615.31万元,销售收入25356.15万元,净利润1242.52万元。
    
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