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26日在泉城大酒店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4767.8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大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王仁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向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公司同意向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90%的股权,转股价格按照评估值1914.14万元人民币加上自2003年6月30日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确定;泰安银座自2003年6月30日至股东大会批准期间的利润不再进行分配,截至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泰安银座的全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由转股后的股东享有。
    同意1176.16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关联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所持1891.68万股及其受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的1700万股回避表决。
    二、批准《关于向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出让本公司持有的山东渤海大酒店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同意向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出让本公司持有的山东渤海大酒店有限公司95%的股权,根据山东海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渤海大酒店截至2003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的评估结果,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192.24万元;由于渤海大酒店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属于本公司,在渤海大酒店股权转让完成后,渤海大酒店将以租赁方式使用其所占土地,酒店占地面积1024.39平方米,另加配电室等附加设施180平方米,共计占地1204.39平方米,合1.8亩,按照当地可比价格,租金确定为每年人民币15.6万元。
    同意1176.16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关联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所持1891.68万股及其受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的1700万股回避表决。
    三、批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公司根据发展计划,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增加商业批发零售、实业投资、房地产等业务。修改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商业批发、零售;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网络工程及数据服务;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展览;计算机及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首饰)、保健食品的销售;热电供应、体育娱乐服务、餐饮、住宿、音像制品销售(只限分支机构)〖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会议授权公司董事局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有关制度中相应的条款。
    同意4767.84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四、批准《关于董、监事津贴的议案》:公司向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每月支付津贴300元,向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每月支付津贴500元,主要用于交通、通讯、报刊等开支。
    同意4767.84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五、批准《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同意4767.84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六、批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767.84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公司聘请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伍雄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届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聘请济南市公证处傅秋菊、程涛公证员出席股东大会现场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特此公告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