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变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本公司于2003年8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山东恒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坤实业″)书面通知,恒坤实业于2003年8月22日与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 以下简称″商业集团″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商业集团拟协议受让恒坤实业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9160800股(占总股份的7.55%),受让价格为每股 1元,受让金额为9160800元整(玖佰壹拾陆万零捌佰元整)。
    二、完成本次转让前(截止2003年8月21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权性质 1 济南市国资局 17,600,000 14.50 国家股 2 济南中金公司 11,126,720 9.17 法人股 3 商业集团 9,756,000 8.03 法人股 4 恒坤实业 9,160,800 7.55 法人股
    本次股份转让前,商业集团持有本公司9756000股股份,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另,商业集团已于2003年4月16日与济南市国资局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权托管协议》,由商业集团受让济南市国资局持有的本公司17000000股国家股。此事项已披露于2003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商业集团受让济南市国资局持有的本公司17000000股国家股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目前正在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手续,待获得批准后,商业集团将持有本公司26756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2.0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商业集团将增加持有本公司9160800股股份,与前述26756000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9.59%,为第一大股东,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而恒坤实业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如以上两项转让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将变更为: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权性质 1 商业集团 35,916,800 29.59 法人股 2 中金公司 11,126,720 9.17 法人股
    三、本次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监事王强先生于2003年3月27日-4月28日分批买入本公司股票14543股,至今未卖出,并于2003年6月10日被全部锁定(注:王强先生于2003年5月30日被选为公司监事)。除此之外,本公司其他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本公司流通股行为。
    特此公告。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