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7月16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明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通过《关于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
    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03年上半年已经实现扭亏为盈,监事会认为符合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同意申请恢复上市。
    三、通过《关于受让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向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出让本公司持有的山东渤海大酒店全部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两项交易切实可行,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已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审计与评估,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在审核以上两项交易时,对交易可能给公司所带来的影响作了充分的评估,并参考了有关专业机构的意见,尽职履行了其职责。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