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配股缴款工作已于7月14日结束,部分股东因故未能按时缴款配股, 为 了维护这部分股东的利益,经与本次配股的承销商联系。定于1995年7月20日7月28 日(券商营业日)办理配股补缴款手续。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现金到下列 任一地点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地点:国泰证券公司延平路营业部 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江西省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 上海市陕西南路122号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