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5年3月18日第六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通过的1994年度分配方案, 公司将按10股派发2.80元现金红利(含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红利分配
    1994年实现税后利润18731614.8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 %公益金 后,可供分配红利为14985291.88元, 加上 1993 年结转数 73486. 59 元, 合计 15058778.47元。
    1994年按每10股派发2.80元(含税)红利,金额为14980000.00元, 占可分配 红利的99.48%,结余78778.47元转至1995年度。
    二、分红派息实施方案
    ①股权登记日为:截止1995年5月12 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 册登记的本公司股东。
    ②除息日为:1995年5月15日
    ③国家股、法人股及职工内部股东红利由本公司另行组织发放。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