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1995年2月15日召开,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决议:
    1、决定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80元;
    2、1995年度配股方案以现有总股本535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 全体普通股股东配股,配售价格暂定为3.80元,配售的方式另定。
    上述决定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配股方案还须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
    3、会议决定于1995年3月18日召开1994年度股东大会。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