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于2001年11月19 在哈尔滨市花园村宾馆2号楼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5名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 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有4名董事已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中 1 名独立董事授权委托与 会的独立董事。与会董事审议了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的《关于资产置换的提案》, 并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资产置换的提案》:决定将本公司拥有产权的北京高登大厦六层全 部和八层部分共计建筑面积5634.05平方米房屋,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公司在 其下属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中拥有的97.75%股东权益进行 置换,置换价格分别为经资产评估并经确认的价格即141,041,815.35元和144, 835 ,165.39元,差额3,793,350.04元由本公司以现金补足。(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提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