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现将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受让宁波首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科技”)国有法人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受让概述
    本公司与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签订了首创科技国有 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转让协议,并经财政部(财企[2001]628号)文件批准, 此次本公司以协议 方式受让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所持有的首创科技国有法人股19229184股 占首创 科技股份总数的10% ,转让价格为每股1.84元。
    二、股份受让后持股情况介绍
    此次转让后,本公司持有首创科技国有法人股19229184股 占首创科技股份总数 的10% ,成为首创科技第二大股东,其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本公司没有委托他人行使此次受让股份之权利, 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管理首 创科技之股份。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本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8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 出资占80%,系国有企业绝对控股。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 饭店15层,法定代表人林豹,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科技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 开发,销售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橡胶制品、五金交电化工、 汽车零 配件、百货、家用电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本公司2000 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05856398.55元,负债总额687473380.17元,净资产218381018 .38元;2000年度经营收入132758295.00元,净利润18381018.38元。
    四、受让方主要出资人或法人主管机关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主要出资人是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为国有独 资企业,成立于1993年6月,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15层,注 册资金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琪,公司主营:筹集资金; 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的投资、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投资开发;投资咨询服务;购销金属材料、建筑 材料、化工轻工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百货、土产品。北京经济发展投 资公司对本公司出资额为16000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80%。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为北京市政府直属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东路甲 2 号 , 注册资金 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豹,公司主营: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 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电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包装食品、 医疗器械、通讯设备 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 、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 食用油、汽车销售等。北京首都企业集团对本公司出资额为1100万元, 占本公司注 册资本的5.5%。
    五、受让方与出让方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为出让方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六、受让方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转让,本公司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
    七、股份受让期间受让方及其关联人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均未持有首创科 技已流通股份。
    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六个月内没有 买卖首创科技已流通股份的行为发生。
    八、受让方对受让股份的承诺
    本次股份转让,本公司对受让股份无承诺事项。
    九、关于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及转让价款支付的约定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尚需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 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本公司出资方式为现金,采取分期支付方式, 目前股份转让价款 已全部付清。
    十、备查文件
    (1)首创科技股权转让协议
    (2)财政部财企[2001]628号文
    (3)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