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10日在宁波金龙饭店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98名,代表股数466349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8%,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批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批准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批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996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4671575.5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67157.55 元和5%法定公益金733578.77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470839.22元。本次股利 分配形式为每10股送红股1.4股,每股面值1元,计11684400元,尚余786439.22元转入 下一年度分配。同时从公司资本公积金中提取500760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6 股。
    上述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