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决定,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 股 送红股2股(每股面值1元),现将有关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送股资金来源,本次送股所需资金共1391万元 , 其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1750508.52元,资本公积金划转2159491.48元。
    二、股权登记日:1996年6月18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股东享有本次送股权。
    三、除权基准日及红股上市交易日:1996年6月19日。
    四、送股方式: 本次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东所持股份 按比例自动记入股东帐户。
    五、本次送股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变化情况为:
    单位: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送股前 送股后 比例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18533300 22239960 26.65%
法人持有股份 12500000 15000000 17.97%
2、募集法人股 5418900 6502680 7.79%
3、其他(转配部分) 9869660 11843592 14.19%
小计 46321860 55586232 66.60%
(二)已流通股份
A股-人民币普通股 23228140 27873768 33.40%
(三)股份总数 69550000 83460000 100%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