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4月23 日在 公司本部10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6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并逐项表决,一致通过了 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通过一系列监督、检查、审核程序,对公司2001 年度经营运作等有 关部门情况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董事、 经理和高 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有限公司出具的2001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的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和变更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