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五届三次董事 会,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 有效),其中五名关联董事的表决意见不计入表决票。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拟将公司拥有北京长峰星桥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帐面价值(1337. 93 万元,以最终签定的协议为准)、以现金方式转让给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由公 司经营班子与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签定有关协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