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董事会二○○○年十一月十七日重大资产置换及关联交易公告, 对 本公司同股东单位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及中国航天机电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四所、 二○六所、七○六所进行资产置换时,置入本公司资产大于置出本公司资产的部分, 应记作本公司对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的应付帐款。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现承诺 放弃该部分对本公司的应收账款。
    特此公告
    
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