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协议受让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旅公司)部分法人股事宜, 根据《股票发行及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1、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持有北旅公司法人股1600.80万股( 占北旅公司总 股本的10%)及对北旅公司14393800元债权全部转让给本公司,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 准,本公司已完成了上述股权及债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2、自本公告之日起拾伍日内,本公司将同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办理股份过 户手续。
    3、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没有委托其他人行使本次受让的北旅公司法人股股东 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受托行使北旅公司其他股东的权利的事实。
    4、截至公司之日及在履行报告义务之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企业( 事业单 位)、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和买卖 北旅公司已上市流通股股份。
    特此公告
    
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    200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