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航天机电集团第二研究院的下属公司和研究所,我们已与北旅股份的 法人股股东达成了股权转让的协议,目前,有关股权转让的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如股权顺利过户,我们将成为北旅股份的股东和关联方。
    为切实落实中国证监会“三分开”的有关要求,我们四家作如下承诺:
    一、股份公司人员独立。为保证股份公司人员的独立性,我们四家单位在正式 成为北旅股份股东后将不派遣本公司(所)的法定代表人出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同 时,不安排经理、副经理等高级人员在上市公司和各股东单位双重任职;并保证股 份公司的人员不在关联方兼职、确保股份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的完全独立。
    二、股份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为保证拟置入股份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我们四家 股东单位和关联方决定:将所有拟由股份公司使用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 套设施、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全部投入股份公司中;并使股份公司具有独 立的产、供、销系统;对部分确实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股份公司和关联方将本着 市场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以合同的形式签定关联交易协议;四家股东单位和关联方 保证;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与股份公司同业竞争,同 时,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就有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 回避制度。
    三、股份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为保证股份公司财务的独立性,四家股东和关联 方保证不干预股份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和规范、独 立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干预股份公司在银行 独立开户和依法独立纳税;同时保证不与股份公司共用一个银行帐号。
    特此承诺
    
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机电集团第二研究院204所
    中国航天机电集团第二研究院706所
    中国航天机电集团第二研究院206所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