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首次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公司董事会和的积极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根据协商与沟通结果,航天长峰董事会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做出调整。公司原定计划最晚于2006年4月5日(含本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计划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4月6日(含本日)复牌。因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的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故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董事会将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本公司董事会在履行完有关报批程序后将尽快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在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