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4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所持及代表股份9521.838万股(其中法人股9518.4万股,流通股3.4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推举,会议由谢良贵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与会股东逐项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521.838万股,9521.8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票3.438万股,3.4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流通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二、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521.838万股,9521.8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票3.438万股,3.4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流通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三、审议通过了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521.838万股,9521.8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票3.438万股,3.4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流通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四、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财务决算及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521.838万股,9521.8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票3.438万股,3.4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流通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23050157.2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分别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305015.73元,法定公益金2305015.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137904.40元,减去2004年3月22日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现金红利3201600.7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376429.48元。公司2004年度以自有资金对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进行了股权投资,数额较大,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521.838万股,9521.8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票3.438万股,3.4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流通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年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521.838万股,9521.8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票3.438万股,3.4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流通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公司以相关标的为基础对下一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2005年公司与关联方七0六所销售、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200.00万元,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额为218.75万元;与关联方二0四所销售、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0万元,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额为119.51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049.102万股,8049.102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此项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七0六所、二0四所进行了回避)
    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票3.438万股,3.4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流通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2004年支付给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30万元,因对我公司审计业务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的差旅费由我公司承担,该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五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521.838万股,9521.8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票3.438万股,3.4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流通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加规范有效地实施对公司的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将原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修改为: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以上,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521.838万股,9521.8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其中流通股有效表决票3.438万股,3.438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流通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0%,0股弃权,占0%。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天银律师事务所戈向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