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5年3月8日下午2:00在公司八层会议室召开四届三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李晨阳监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0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对公司200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04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开展了各项经营活动,取得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2、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在工作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在2004年无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内,公司增发新股的申请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经中国证监会审核,于2004年7月7日得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46次会议审核通过,并于12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05年1月5日,公司增发的6500万股,募资总量为3.1亿多元,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到帐资金约为2.87亿元。
    4、投资公允情况:对公司控股的科威公司单方面追加现金投入2459万元,完成投资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从51%增加到91%。监事会认为:上述投资收购价格合理,无内部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交易规程,在交易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6、监事会对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4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无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