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1日上午8:30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了六届七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振南董事长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特将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六条原为“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现改为“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六条原为“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现改为“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六条原为“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现改为“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