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9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了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张连成、陈亚军董事委托唐刚斗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唐刚斗董事长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民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对北京北科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为了发展公司数字医疗产业,扩大产业规模,同意对北京北科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投资后,我公司占北京北科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35%的股权,成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具体投资数额待评估审计后确定。
    四、审议通过了合资设立“北京航天远望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为了加快发展公司数字技术产业,扩大产业规模,同意合资设立“北京航天远望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称暂定),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投入现金520万元,占总股本的52%;北京电视事业开发集团出资240万元,占总股本的20%;浙江海太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投入现金280万元,占总股本的28%。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19日
    附:赵民先生简历:
    赵民:男,36岁,本科,高级工程师,199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90年至2000年12月在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部工作;历任科技处副处长、副总经济师、二部副主任。在此期间,完成了中国人民大学MBA函授学习,兼任中国企业家协会成员,获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2001年1月至今,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3年5月起主持公司经营层日常工作。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声明
    本人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董事会提名聘任赵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符合法定程序。
    2、经审阅候选人赵民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及违反《公司章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本次董事会的决议
    
独立董事签字:徐心德 邢星 魏素艳    200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