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海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董事会决定,1994年度终期分红向全体股东以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人民币(含税),以上预案提交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海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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