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海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2 :30在上海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具体地点登记时另行通知),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1、审议公司199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及1995年度发展规划; 2、审议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及公司1995年财务预 算方案;4、审议公司1994年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周公布); 5、审议修改公司章程;6、其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二、出席股东大会对象: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截至一九九五年五 月四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A股或B股股票10000 股以上(含 10000 股)股份的股东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凡持股数不足 10000股的股东可自愿组合,持股数合计达10000股的股东,可协商产生委托一名代 表出席。
    三、会议登记办法:1、凡符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 须于一九九五 年五月八日上午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到上海市遵义南路8 号锦明大厦 19楼C座本公司办事处办理登记手续;2、股东也可采取通讯登记的办法,在一九九 五年五月八日前(含五月八日,以邮戳为准),将上述登记内容用函件或传真给本 公司;3、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4 、 联系电话:( 021 ) 2752117 2752094 传真号码:(021)2757331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人: 褚静华
    
上海海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