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决定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 著名物理学家杨福家教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提交于2001年5月18日召开 的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新颁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董事会认为,杨福家先生具备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符合独立履行职责及独立发表意见的条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