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1997年3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会 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1996年度报告;
    2、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1996年度净利润为75895137元,按照10%提取法定公积金7676299元, 按8%提取法定公益金6141040元,再按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111653元(其中包 括本公司控股企业--海发玩具公司提留的5%储备基金),控股公司--海发玩具公司 提留5%福利奖励基金4032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925819元,加上年未 分配的利润587398元,股东实际可分配利润为59513217元。经董事会讨论,1996年度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实际共派发现金59293588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219629元转入下年度分配。
    3、1997年公司配股预案:
    在公司第一轮投资基本结束的基础上,为保证公司持续发展后劲,保持公司在长 毛绒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扩大集团公司的整体规模,公司决定在本年度按10:3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配股,每股配股价暂定为3.50-4.50元,流通股股东除自身配股部分外,最 多可按10:10的比例接受发起人股东配股部分的转配。
    4、公司在97年内适当时候以资本公积金按10:3转增股本。
    以上2、3、4项预案将提交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后实施。
    5、1996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1997年4月28日;
    (2)会议地点:股东登记时另行通知;
    (3)会议内容:
    A、审议199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B、审议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C、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D、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1997年度配股及转增股份事宜;
    E、关于组建海欣集团公司方案;
    F、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G、其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4)参加会议办法:
    A、凡是1997年4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股东 均可参加会议;
    B、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4月23日前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介绍信至本 公司证券咨询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联系地址:上海市遵义南路8号锦明大厦19C
    联系电话:62752117
    传真:62752214
    邮政编码:200335
    C、参加会议股东食宿自理,会议为期半天。
    D、凡有权出席此次年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作为其代 理人,代表其出席及投票。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