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日前获得国家商务部(商资批[2006]103号)批文,同意2005年12月28日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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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