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23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2300万元
    ●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9528.4万元,占2002年度经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47.92%,无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于2004年1月1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将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最高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提供担保。截止200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9528.4万元。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并作出为该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永吉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按市外经贸委核准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电子产品、通讯产品(专项除外)、计算机及配件、电脑软件产品等。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华创公司70%的股权。截止2003年11月,华创公司资产总额33,845,099.52元,负债总额23,451,102.62元(其中短期借款130万元),净资产10,393,996.90元,主营业务收入46,277,919.20元,净利润185,632.79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鉴于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将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及最高额签订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由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根据其与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在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的期限内签署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之约定,向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整的信贷资金、银行信用。该合同所称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2003年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的信贷资金、银行信用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为了适应华创公司目前业务情况和控制华东电脑担保规模,本公司同意2004年为华创公司提供2300万元信贷资金、银行信用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