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3年12月11日在上海与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出售位于桂林路418号院内的一幢三层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为2494.32平方米。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346,200元。
    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华东电脑12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桂林路418号院内产权房的议案》,3名独立董事、1名非关联董事和5名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并作出决议(因公司过半数董事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的规定,关联董事无法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均承诺以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参与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基本情况: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计算机科学和技术的研究所之一。原隶属于国家信息产业部,现隶属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德炜,机构类型: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加固微机系统、宇航计算机、嵌入式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仿真系统、机电磁一体化系统、计算机网络、电源等。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是本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目前持有华东电脑54.98%的股份,故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在2003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上所列部分房屋建筑物,帐面净值6,450,284.03元。具体对象: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桂林路418号院内房屋建筑物-三层办公楼一幢,该房屋竣工于1987年,建筑面积2494.32平方米,及其相应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333.20平方米。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本公司委托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其中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粮修正法进行评估。两部分结果相加得出委估资产的评估值。评估基准日2003年10月31日,委估资产评估结论为:委估房屋建筑物(房地合一)帐面净值为6,450,284.03元,评估价值为9,346,200元(划拨土地状况下的评估价格)。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签署合同各方法定名称
    出卖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买受方: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
    2、合同签署日期及地点
    2003年12月11日,华东电脑与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在上海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关联交易金额
    华东电脑出售桂林路418号院内的一幢三层办公楼,交易金额为9,346,200元。
    4、交易结算方式与期限
    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于2003年12月20日前支付人民币9,346,200元给华东电脑。
    5、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
    6、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定价按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华东电脑出售桂林路418号院内的一幢办公楼金额为9,346,200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办公楼布局及所处位置不能适应公司经营活动需要,同时为了确保2003年扭亏为盈的目标实现,决定将此房产出售,可带来280余万元的收益,有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
    六、本次关联交易经华东电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3名独立董事,1名非关联董事和5名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决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华东电脑向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出售位于桂林路418号院内的一幢三层办公楼。本次出售的定价是以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整个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
    八、备查文件
    1、华东电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4、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