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15日在上海市漕宝路509号兴园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50名,所持有及代表的股份105,059,724!&股,占公司总股本17103.15万股61.427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4,980,283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244%;反对75,121股,弃权4,320股。
    2、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4,980,283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244%;反对76,603股,弃权2,838股。
    3、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04,964,800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096%;反对81,303股,弃权13,621股。
    4、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04,973,183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176%*.;反对81,318股,弃权5,223股。
    5、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2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29,712,106.02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1,134,225.4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627,455.49元。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二00二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04,964,800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096%;反对83,603股,弃权11,321股。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04,973,183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176%*.;反对83,215股,弃权3,326股。
    6、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选举孙德炜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04,972,071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226%;反对74,806股,弃权6,492股。
    选举沈全根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04,972,071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226%;反对76,072股,弃权5,226股。
    选举金光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04,982,571%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326%;反对63,515股,弃权7,283股。
    选举林建民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04,982,571%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337%;反对66,206股,弃权3,435股。
    选举唐全荣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04,972,071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237%;反对75,815股,弃权4,326股。
    选举丁云康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04,972,071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235%;反对75,406股,弃权4,992股。
    选举林起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104,972,071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235%;反对76,460股,弃权3,938股。
    选举戴继雄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104,982,571%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335%;反对63,918股,弃权5,980股。
    选举寿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104,982,483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335%;反对64,463股,弃权5,435股。
    经选举,由孙德炜、沈全根、金光、林建民、唐全荣、丁云康等6名董事和林起章、戴继雄、寿步等3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陈刚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104,971,983%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165%;反对83,105股,弃权4,636股。
    选举姚志强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104,971,983%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165%;反对82,911股,弃权4,830股。
    选举葛红女士为公司监事,同意104,971,983%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165%;反对82,213股,弃权5,528股。
    经选举,由陈刚先生、姚志强先生、葛红女士与公司全体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缪云洁先生、丁麟女士,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8、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104,971,983%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165%;反对72,913股,弃权14,828股。
    9、关于200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02年度审计和服务费用的议案;
    决定聘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单位,聘期1年,同意支付2002年度审计和服务费用282,775.50元。
    同意104,979,083股,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99.9232%;反对63,811股,弃权16,83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15日
    职工监事简历:
    缪云洁男,41岁,大专,工程师。曾任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工程师,上海华东计算机系统工程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工程事业部、弱电工程事业部总经理。
    丁麟女,47岁,大专,高级工程师,曾任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科研人员,现任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与安全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