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95年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1995 年度公司实 现税后利润5412177.4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541217.75 元 . 提取法定公益金 10%541217.7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计4329741.95元,1995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5元,共计4250000元,剩余79741.95元转入未分配利润. 现将领取红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7月22 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 记在册的股东;
    二、除息交易日为1996年7月23日;
    三、红利发放办法:
    1、 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系统以"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发放,交易代码、交易时间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 公司另行公告;
    2、国家股、发起人法人股、社会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中直接发放。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