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3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4943.8万元
    ●无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于2003年1月1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借款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提供担保。截止2003年1月8日,本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43.8万元。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并作出为该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永吉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按市外经贸委核准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电子产品、通讯产品(专项除外)、计算机及配件、电脑软件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文教用品的销售。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华创公司70%的股权。截止2002年11月,华创公司资产总额54,173,231.83元,负债总额43,178,941.88元(其中短期借款40万元,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净资产10,994,289.95元,主营业务收入87,882,042.23元,净利润836,282.2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鉴于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将按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间(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和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该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海华创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盈利能力较好,因业务需要流动资金用于周转,故向银行临时贷款,其有能力按时偿还债务,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