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2年8月29日在上海与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华宇电子)和新加坡利集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签订了转让上海华东电脑利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利集公司)30%股权及等比例增资的协议。股权转让价格按利集公司评估值计算为人民币7,570,279.57元,然后投资各方按照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对利集公司进行等比例增资,本公司的增资额为94.5万美元。
    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的控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华东电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华东电脑利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0%股权及等比例增资的议案》,2名独立董事、1名非关联董事和6名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并作出决议(因公司过半数董事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的规定,关联董事无法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均承诺以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参与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但需经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华宇电子成立于1996年4月,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桂林路418号,法定代表人:沈全根,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机房,应用,信息网络,监控系统工程,通信综合信息工程,电子兼容和雷达及测控系统工程等。截止2001年12月31日止,总资产4498.25万元,净资产1866.71万元,200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48.36万元,净利润50万元。无或有负债和期后事项。
    华宇电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的控股公司,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持有华宇电子90%股权,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持有华东电脑54.98%股份,故构成关联关系。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华东电脑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华东电脑净资产的5%或3000万元以上。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00年1月,华东电脑与新加坡利集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上海华东电脑利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华东电脑出资237.5万美元,拥有47.5%的股权。利集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希雅路350号6号楼第四层A部位,法定代表人:吴立端,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区内以电脑设备及其周边的成品、半成品及元器件为主的仓储分拨业务及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通过与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签订贸易代理合同可与非保税区企业从事贸易业务。
    利集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面临国外产品分销业务毛利率下降、资金占用量大、市场竞争激烈等不利局面,随着IT行业发展陷入低潮,市场增速减缓,该公司业务发展陷入困境,造成数额较大的亏损。2000年该公司销售收入为7.76亿元,净利润亏损292.6万元,2001年销售收入为3.29亿元,净利润亏损1287.98万元。
    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利集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评估基准日2001年12月31日,评估结论:评估前总资产帐面值116,452,328.20元,调整后帐面值116,452,328.20元,评估价值116,098,929.58元,增值-353,398.62元,增值率-0.30%。评估前总负债帐面值90,864,664.36元,调整后帐面值90,864,664.36元,评估价值90,864,664.36元。评估前净资产帐面值25,587,663.84元,调整后帐面值25,587,663.84元,评估价值25,234,265.22元,增值-353,398.62元,增值率-1.38%。
    为了扭转利集公司现有局面,合资双方对利集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经营状况进行了评估和分析,重新明确了利集公司的业务定位,对其资金、渠道、物流及人员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调整。
    同时决定对利集公司股权进行重组,引入新的投资方并增加对利集公司的投资,华东电脑和新加坡利集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分别向华宇电子转让30%和3.5%的利集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利集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25,234,265.22元为基准,分别为7,570,279.57元和883,199.28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加坡利集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华东电脑和华宇电子分别持有利集公司49%、17.5%、33.5%的股权。
    然后投资各方按照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比例进行等比例增资,利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万美元增至1040万美元。投资各方增资情况为:新加坡利集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增资额为264.6万美元,华东电脑增资额为94.5万美元,华宇电子增资额为180.9万美元。
    四、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 签署协议各方法定名称
    出让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新加坡利集国际私人有限公司
    受让方: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2、 协议签署日期及地点
    2002年8月29日,华东电脑与华宇电子及新加坡利集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等比例增资协议》。
    3、 关联交易的金额
    华东电脑出售利集公司3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570,279.57元。
    华东电脑按股权转让后持有利集公司17.5%股权的比例增资额为94.5万美元。
    4、 交易结算方式与期限
    股权转让价款由受让方在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获得利集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支付给转让方。
    等比例增资款在报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宜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资本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后的三十日内一次性将现金增资款交付给利集公司。
    5、 协议生效的条件
    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需经利集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6、 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定价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华东电脑利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利集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华东电脑转让利集公司30%股权的转让金额为7,570,279.57元。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利集公司近二年经营亏损严重,给投资各方造成了损失,为摆脱其亏损局面,进行股权重组和增资是必要的,有利于该公司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六、 本次关联交易经华东电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2名独立董事、1名非关联董事和6名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决议。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华东电脑转让上海华东电脑利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0%的股权及等比例增资。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是以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本次增资是按照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比例进行等比例增资。整个交易是公平合理的,股权转让协议和等比例增资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近二年来利集公司经营管理不善,亏损数额很大,严重影响华东电脑经营状况。因此引入新的投资方,扭转利集公司亏损局面,减少华东电脑经营风险,是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有利于保护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 备查文件
    1、 华东电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股权转让协议;
    4、 等比例增资协议;
    5、 上海华东电脑利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