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5年5月12 日公司一九九四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一九九四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司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红利分配:
    1994年度公司税后利润7495216.90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749521.69元, 提取法定公益金10%,计749521.6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996173.53元, 向 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足部分计3826.47元, 用盈余公 积金弥补。
    二、分红实施方式:
    1.股权登记日为:截止1995年5月19 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除息交易日为:1995年5月22日。
    3.社会个人股东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发放,发放日期请注意有 关公告。
    4.国家股、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