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要
    2001年3月10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在上海签署《技术开发 和实验环境的设施租赁协议》,协议标的为2152.96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 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关联方-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系本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62,695, 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8%。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 是我国最早建 立的计算机科学和技术的研究所之一,隶属于国家信息产业部。 单位地址:上海市 嘉定区宝加公路1485号,法定代表人:孙德炜,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业务范围:加 固微机系统、宇航计算机、嵌入式计算机、并行处理、软件、系统集成、仿真系统、 机电磁一体化系统、计算机网络、电源。
    三、 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
    1、 签署协议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
    乙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 协议签署的日期:2001年3月10日
    3、 协议所涉及的金额和相应比例
    本协议交易金额五年合计为2152.96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年租赁费用的50% 左 右。
    4、 交易的结算方式和准确期限
    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费2152.96万元人民币,支付时间为验收通过后三天 内。
    5、 交易标的的基本内容
    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提供满足华东电脑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和增加系统集成业务 的技术含量,所需建设的实验室设备和两路供电等保障环境, 全部设备至少 95% 为 2000年6月30日以后购置,价值在5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设备清单另附)。上述设备 和两路供电等保障环境为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所有,华东电脑租赁使用,华东计算技 术研究所保证出租的设备和设施为独占所有权,无财产纠纷。租赁期限为5 年 , 从 2001年6月1日开始2周内安排验收,验收通过日即为租赁起始日, 华东电脑一次性支 付给华东计算所租赁费2152.96万元人民币,支付时间为验收通过日后三天内。
    四、 进行该项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本公司配股项目中有建立华东电脑技术开发中心、增加系统集成业务投资二个 项目。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将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提供持续的技术和新产品支持、 增强公司的新产品开发能力;增加对系统集成业务投资, 可以有效缩短系统集成项 目的实施周期、提高整体竞争能力。
    上述二个项目原安排资金3430万元用于购买有关软、硬件设备(添置固定资产) ,另安排442万元用于实验室环境改造(包括装修、两路供电等)。在对该二项投资 作具体实施计划时,感到所需设备不足,且按原预算实施成本较高, 为进一步降低投 资风险、压缩成本、经济使用配股资金、更好发挥资金效益, 本公司与华东计算技 术研究所协商,得到大股东的支持,双方签署了该项协议。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来说,既减少了现金净流出量,又降低了成本。
    五、 交易定价政策
    甲方提供的设备价值为人民币5200万元以上(按市场价计算), 乙方按设备折 旧额的50%支付费用,计每年499.2万元,五年合计2496万元, 一次性付清时的贴现率 按8%计,总额为2152.96万元。办公环境和二路供电等设施,乙方不必付费,设备五年 内的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 此次关联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此次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公司定于2001年4月 25日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配股项目由购置固定资产调整为租赁相关设施的议案》。召开股东大会 并审议上述提案的公告刊登于2001年3月24日《上海证券报》。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