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03年9月4日上午在公司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李锡康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王晓玲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王晓玲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部分成员的决议。
    根据控股股东的提议,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决定:
    1、胡逢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长、监事职务;
    2、推荐于明德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人选(简历附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5日
    附:于明德先生简历:
    于明德,男,57岁,汉族,大学。现任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正局级)、医药司司长;国家医药管理局财务市场流通司司长;辽宁省医药管理局局长。